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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两小时查10辆四不像车 莒县10%交通事故拼装车所导致

时间:2012-11-28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昨日(27日),莒县交警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查扣了十余辆私自拼装的车辆。据知,此类车辆在乡镇农村很常见,安全隐患却非常大,今年以来,莒县因驾驶人私自拼装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占10%左右。

    民警查获的车辆俗称“四不像”,即:不像拖拉机、不像农用车、不像工程车、不像汽车。这类车因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今年以来,莒县因驾驶人私自拼装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就占10%左右。但受利益驱使,不少驾驶人还是不顾安全的将车开出了家门。

    据民警介绍,拼装车辆都是车主从废旧钢材市场购来钢板做成车架、车箱,然后从一些报废车上(或面临报废的车)拆卸下发动机、转向、刹车等装置。为了“提速”,车主还要加大发动机皮带轮,用来提高转速,为了“超载”,加厚弹簧板,换上汽车轮胎。只需三五天时间,一辆 “四不象”车辆就诞生了。
 
    这类没有任何“核载”标准的车辆,上路营运甚至可以载四五十吨货物,而这对道路、桥梁的损坏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都是毁灭性的。再者,驾驶人大多是无证驾驶,因车辆是“自造货”,交通管理人员也无法判定持何类驾照驾驶,更谈不上给车辆挂牌上户了。一些车主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行驶途中,面对险象迭现的境况也置若罔闻。

    据介绍,11月21日上午8时许,莒县洛河镇驾驶人单某,驾驶私自拼装满载矿石的车辆,行至辖区国道西环路段时,因严重超载,加之超速,导致方向失控,将一正常行驶的骑自行车人当场撞死后,又与对向行驶的一大货车相撞,造成一起车毁人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提醒驾驶拼装车辆的驾驶人员,此类车辆一旦上路将被没收并作为报废车处理,希望车主为了自身和他人安全,及时把这些公路上“流动的炸弹”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