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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单位申请公租房今起备案 虚报、瞒报将严肃处理

时间:2014-08-12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8月11日,记者自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三大公租房12日起开展单位申请户备案工作。单位申请的房子具体分给了谁要统一上报,作为公租房入住安置的重要依据。

 
  939个(次)单位本月底前分完4000余套房源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及志愿调剂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选房工作已经完成。为做好下一步公共租赁住房的入住安置工作,妥善解决各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计划组织开展西蒋峪、清雅居、文贤居三个项目公租房单位申请户分配情况备案工作。
 
  据了解,在公租房摇号分配的过程中,通过单位申请的公租房,一般都由单位代表在选房现场选定申请数量的房屋。举例说明,单位A申请了100套家庭房和10套职工宿舍,单位内部申请人员具体住哪一间需要内部分配。记者由市房管部门官方网站获悉,以上三大公租房项目单位备案共涉及939个(次)单位,具体分配4000余套房源。
 
    按照计划,2014年8月12日—2014年8月29日,各申请单位按照《选房结果确认书》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核准的申请家庭、单身职工名单和户型进行一一对应分配,并将分配结果报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2日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各选房单位报送的分配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备案,并报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集体宿舍应填写全部安置人员信息
 
    各选房单位登陆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门户网站(www.jnfg.gov. cn),在浮动窗口“济南市公租房单位申请户分配备案”下载电子版表格“附件:《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分配汇总表》”。各选房单位在下载的《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分配汇总表》中自行截取各自的选房结果区域,严格按照《选房结果确认书》中所示的房源,《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核准的申请家庭及单身职工名单和户型,填写分配情况。家庭户仅填写家庭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集体宿舍需填写全部安置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租房申请单位填写完成后,分项目打印,加盖单位公章。8月29日前,交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选房结果确认书》和《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证》核准的分配房源和申请人员,对各单位填报表格内容进行比对核实,并将统计结果进行汇总,于2014年9月12日前盖章后报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信息。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各选房单位不得虚报、瞒报相关信息,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