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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消费者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获3500元奖金

时间:2012-06-16 10:24:18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山东济南一消费者举报“傍名牌”侵权保健食品,经工商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获得3500元奖励。6月15日,槐荫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资金发放仪式在槐荫工商分局举行。据了解,这是济南市今年5月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以来,发放的首笔举报奖励款。

    今年5月份,槐荫工商分局接到济南一消费者举报,称在某药店购买的“999”牌天然维E胶囊、珍珠粉胶囊、螺旋藻片等产品,外包装上标有“999三九企业集团”字样的图形,很容易让人产生误导,并提供了购买的保健食品和发票。

    槐荫工商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举报人所称的药店进行检查,认定被举报的保健品涉嫌商标侵权,同时联系厂家鉴定该系列产品侵犯了商标专用权。据此,槐荫工商分局依法查扣了店内涉嫌侵权的“999”牌系列产品,并立案进行查处,对这家药店销售侵权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件办结后,槐荫工商分局及时向槐荫区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提出举报奖励款申请,槐荫区食安办依据《槐荫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举报人3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记者调查了解到,今年5月起,《济南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之后,槐荫区也出台了《槐荫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这是济南市实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以来,发放的首例举报奖励款。

    据槐荫区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建立是为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社会公众可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15申诉举报电话,或登录槐荫区政府网(区长信箱)www.huaiyin.gov.cn发送邮件举报违法行为。

    最高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

    根据《济南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举报的违法行为有涉案货物并且可计算货值的,经查证属实,由有关部门按照违法案件涉案货值金额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

    举报奖励分为四个等级。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涉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的,视情给予1000—10000元奖励。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的,或者举报人属于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行业内部人员的,应在相应奖励等级基础上提高一个等级。

    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如果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可不受最高金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