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6月15日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德州市将重点在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深入推进医改。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将达300元
今年,德州市继续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参合率将稳定在97%以上。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参保参合管理工作。继续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继续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纳入属地职工医保统筹工作。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今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也相应提高,人均筹资将达到300元。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
新农合增加12类大病保障救助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救助范围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医保或新农合。提高救助水平,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
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制定出台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政策,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且已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同时,继续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补偿机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的运行新机制。
公立医院收入由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补偿
以县级医院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所属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综合改革。
将公立医院收入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调整医药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试点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集中采购,降低虚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