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消费安全,平邑县食药监局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从四个方面入手,扎实开展“食在山东”餐饮安全月活动。经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活动月的各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到人。各科室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餐饮单位生产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做好正面宣传工作。
二是强化预防性许可审核,服务餐饮企业发展。
在餐饮单位新建、改建过程中,做到提前介入,进行预防性许可审核,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同时,注重监管相对人采购索证索票等软件建设,重点要求餐饮单位落实好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制度,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规范好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
三是开展量化分级、动态评定,举办食品安全专题培训。
按照《平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县32家学校食堂开展了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评定工作,强化学校食堂责任意识,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管理水平;联合县教体局举办了平邑县学校食堂暨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培训班,邀请市食药监局食品安全专家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的餐饮安全监管、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食堂负责人和50余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反映强烈。
四是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积极与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媒体进行沟通协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社会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务求准确、客观、公正。同时大力宣传餐饮安全监管工作的典型经验、创新做法;曝光违法行为,宣传优秀示范,介绍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依法维权能力,增强广大消费者的餐饮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