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民警对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认识,山东东港交警大队按照《山东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收集、整理、通报近期发生的道路客运交通事故,让民警充分认识到当前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民警对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等不良思想,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管控到位。
针对夏季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该大队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科学部署警力,积极配合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检查,并及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开展客运安全大排查活动,对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安全制度不落实的客运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经营资质。
活动期间,该大队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355”上路巡查机制,按照大队领导每人每周确保至少有三天上路,中队干部每人每周确保至少有5天上路,一线民警每人每周确保至少有5天上路的原则,加大七7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积极依托辖区交通安全固定检查站、点,严格落实“六必查”制度,坚决杜绝“带病”客车驶出本辖区。
该大队还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牵手平安全行”活动,组织民警和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通过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摆放交通事故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向广大驾驶员普及安全知识,提升他们文明驾车意识。同时,该大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在线服务、微博互动、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客运驾驶人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警示、提示,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