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网:首页 > 教育体育 > 专题

山东提高高中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时间:2015-04-03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山东省厅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2014年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和2015年资助工作要点。据悉,2015年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由人均1500元提高至2000元。

 
  在过去的2014年,全省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覆盖面,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41亿元,比上年增长11%,资助和奖励学生90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7%。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按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奖励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万人。2014年7月,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高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由6000元提高至12000元。
 
  此外,我省还将设立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促进少数民族大学生全面发展。自2015年起,按生均5000元的标准,奖励品学兼优的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大学生。
 
  2014年,山东省各级财政安排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11.4亿元,新增奖助学金经费2.4亿元,较去年增长26.7%,受奖励和资助学生达53.8万人次,较去年增长14.7%。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9.8亿元,资助大学生15.5万人,金额较去年增长7%,各级财政支付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1.75亿元。
 
  会上,山东省教育厅负责人还介绍了2015年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计划。据悉,自2015年起,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由10%扩大到15%;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人均1500元提高至2000元。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精准资助水平。细化高校国家和省政府等奖学金评审标准,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精准资助。做好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州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鼓励少数民族大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