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又是消费者的节日了。讲到“消费者”与“客户”,很多企业和商家都会将其比作“上帝”和“衣食父母”。这种比方,十分贴切恰当,但问题是,不少企业和商家,言行不一,并没有真正把消费者和客户当作“上帝”和“父母”,而在他们心里,真正崇敬的是金钱与利润。
他们当中,有的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甚至在食品药品里添加有害的东西,来欺诈和祸害自己的“上帝”和“父母”;有的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制定霸王条款,推销低劣蛮横服务,来欺负自己的“上帝”和“父母”;有的进行虚假不实的宣传,忽悠亲友非法集资搞传销,来欺骗自己的“上帝”和“父母”,等等等等。一句话,他们待客很任性,宰客不商量。
消费者和客户,是企业产品与服务的使用者,切实保障企业产品与服务的安全性,维护消费者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企业最为重要的商业道德与社会责任之一。同时,消费者和客户手中的“货币选票”,是决定企业生存发展的最终力量,企业的利润最终要靠他们的认同和“投票”来实现。所以,消费者和客户是企业和商家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
随着消费者的日渐成熟和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责任消费”浪潮正在中国逐渐兴起。他们不仅要买“好产品”“好服务”,而且要优先去买那些“好企业”“好商家”生产提供的“好产品”“好服务”,并公开抵制无良企业与商家的产品与服务。特别是广大的年轻消费者,他们的公民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责任消费”。汶川大地震之后出现的“王老吉现象”,“钓鱼岛事件”之后出现的“抵制日货现象”,就是证明和前兆。
《经济导报》曾经做过一次调查,有79.7%的被调查对象表示,会拒绝购买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生产的产品,23.6%的人表示不仅自己不买,还要劝说亲友不要买。市场营销中有个 “1:5 法则”,即争取一个新客户的成本是保持一个老客户的成本的5倍。那么,怎样才能使老客户不流失呢?诚信经营,是根本。
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消费者和客户不买企业的产品与服务,就是对企业的最大打击,比其他任何手段都要严厉。特别是在互联网和自媒体时代,在政府“宽进严管”、企业信用监管快速推进的形势下,各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旦被查处,并记录在案,公开曝光,对企业将是沉重的甚至是致命的一击。水可载舟,也可覆舟。消费者,可以兴你、旺你、保佑你,也可骂你、倒你、抛弃你。
因此,一个真正具有敬畏意识和底线思维的企业和商家,就要真心善待自己“上帝”和“衣食父母”,切实保护消费者与客户的各项权益。要诚实信用,不搞欺诈;价格表示和信息披露,真实充分;交易合同,公平合理;化解纠纷,主动及时;禁止传销和违规直销;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完善售后服务;保护消费者的隐私和未成年人的权益,等等。
消费者与客户,的确是企业与商家的“上帝”与“衣食父母”。爱她,你就敬畏她;爱她,你就孝敬她;爱她,你就保护她!
(20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