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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处罚:应保持常态监管

时间:2011-10-06 15:18:1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广州日报

  10月3日,北京市食品办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国庆黄金周期间市场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表示,节日期间如发现销售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将一律按高限处罚。

  节日期间是购物高峰期,市场容易出问题,而且人心思稳,应该加强对节日市场的监管。可这种加强管理,应该是以增加管理的人员和频率为特征的,不应在处罚标准上分个平时和节日。

  重视节日市场,节日一律按高限处罚,那平时市场就不需要重视吗?有一些问题,比如说销售过期、变质等食品问题,不仅体现在节日,而且也表现在平时。市场问题并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发作”,节日市场出现的所有问题,都能从平时找到注脚。可以说,平时市场存在问题,节日市场就可能存在问题;要想节日市场没有问题,应把工夫用在平时。

  今天的市场生活中,问题食品的出现早已不分节日和平时,强调节日市场监管说明:其一,相关方面在平时监管中并没有使出全劲,否则,不会一到节日就“加强”监管;其二,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太大,想按高限处罚就按高限处罚,想按低限处罚就按低限处罚;其三,监管也可能存在政绩,节假日加强监管,好看。

  也许,公众最希望看到的是一种常态性监管,毕竟,那才是保证市场常态健康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