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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65万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 应届生平均工资2369元

时间:2014-05-15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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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5月13日,记者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数量将达52万人左右,加上省外回山东就业的以及上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全省将有65万名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占全省城镇新增就业预期目标的65%。
 
    从经济形势看,今年我省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当前,经济放缓,再加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复转军人就业、安置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压力进一步加大。此外,我省就业结构性矛盾尚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我省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与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所创造的就业岗位,还不协调、不匹配,造成供给与需求脱节,出现招工难与就业难并存的现象,这也进一步加大了就业难度。
 
    中小微吸纳毕业生将享补贴
 
    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拓展就业渠道是根本,而这离不开经济发展。我省将大力发展提供就业机会多、带动能力强的产业,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带动创业。
 
    今年,我省将按城乡一体化发展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和老年人服务等领域开发一批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近年来,中小企业正成为大学生就业的主力军。为发挥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体作用,今年我省将落实好中小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岗前培训补贴政策,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享有社保补贴政策以及税收优惠政策。
 
    对未就业毕业生动态跟踪
 
    针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今年我省将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各高校将全力做好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信息衔接,对每名未就业的离校毕业生实施实名登记,全面实现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全省各级就业服务平台机构,将为毕业生提供登记、求职、落户、档案代理等一站式便捷服务。同时,综合运用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扶持创业等各项措施,帮助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在毕业年内顺利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来。
 
    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我省从今年起启动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今年我省将重点推进创业大学和创业学院建设,推动高校建立从创业创新教育、创业培训实训到创业实践孵化的“三创”新模式,满足有创业愿望大学生的创业需求。
 
    专家建议: 大学生择业 不能只盯着体制内
 
    2014年,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727万,创历史新高。
 
    “大学生的确是宝贵的人力资源,但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的趋势已经形成,如果还抱着‘天之骄子’的‘光环’不放,就业当然很难。”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
 
    “一方面,大学生的择业观念必须转变,不能只盯着体制内,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每年最多能吸收约60万毕业生,不到应届毕业生的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说,政府也有责任把大学生就业引导到其他方面,以缓解就业压力。
 
    当前,我国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主要体现在:一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一线操作工、普工招工不足,也就是企业所讲的“招工难”;二是技术工人常年、普遍供不应求,中级工、高级工求人倍率基本是1.8以上。
 
    莫荣指出,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亟需的是技能型人才,相应的就要发展职业教育。“我国的就业已经基本市场化了,薪酬水平直接体现了劳动者的价值。”这位专家说,“很多大学生薪酬不如技能人才,起薪甚至不如农民工,说明一技之长有多么重要。”
 
    在呼吁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的同时,政府和社会也需要创造条件,吸引大学生到基层等亟需人才的地方。
 
    “大学生愿意去国家机关、大国企,是因为它们有更好的社会保障和待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分析说,“我国要缩小行业间、城乡间的差距,缩小收入、待遇、保障上的差距,否则人才很难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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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办部署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5月1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
 
    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规模727万人,就业总量压力进一步加大。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一直是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政策导向。通知在要求继续落实好统筹实施基层项目等现有政策的同时,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和措施。例如,要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同时,小型微型企业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通知明确了两条新的政策。一是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二是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是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优势的有效途径。通知提出,2014年至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逐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
 
    通知还要求,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并明确了两条新政策。一是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二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国企招聘应进行公示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就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消除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单位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另外,自2014年起要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院校设置等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