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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4质量行动 质量问题先行赔偿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2014-07-10 10:52:54

 

         山东省近日出台《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提出要加快质量信用信息体系的建设,并探索建立产品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等制度。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报道,这一制度的基础是企业向第三方缴纳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如果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不满意,可向第三方提出,第三方会组织专家进行勘查和甄别,如果确认是产品质量有问题,会立即要求相关企业解决。如果企业并无行动,第三方将动用“质保金”,先行赔付给消费者。上海等地已试水质量问题先行赔偿制度。
 
  此外,山东将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监管,实行境外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生产企业注册,探索进口注册的“前置监管”措施与口岸查验手段的结合应用。为了应对大气污染,山东提出要以治理雾霾为重点,对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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