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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使用的自由带来的是人权还是威胁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2012-12-15 11:54:34

 

    从北非、欧洲、一直到美国,一股全球性的社会动荡在过去几年里,冲击了很多国家。危机加剧了世界的贫富分化、种族歧视、粮食危机、武装冲突等问题。全球维护人类尊严、伸张正义、争取公共决策参与权的努力日益增加,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付诸努力的同时,我们看到,全球仍然有2/3的人口不能访问互联网,完全与世界隔离,没有机会接收信息,因此也无法“充分参与公共生活”。

    2011年5月27日召开的八国集团峰会通过了《多维尔宣言》,重申“互联网的自由和开放、透明、尊重隐私和知识产权、各利益相关者的伙伴关系、网络安全以及打击网络犯罪。”

    欧洲理事会各成员国也专门制定了保障网络权利和在互联网上保护公共利益的一般原则,将其写入《欧洲打击网络犯罪公约》(2001)、《预防恐怖主义公约》(2005)、《欧洲委员会关于保护儿童免受性剥削和性虐待公约》(2007)等文件中。

    作为主要信息来源,互联网越来越受欢迎,远远超过电子和印刷媒体。在乌克兰,近90%的学生和78%的小学生称曾经上过网。此外,孩子们还把网络看作是流行游戏的乐园。

    然而,除了有利于个性的发展之外,网络上传播的信息内容也会毁坏一个人的性格,将其推向不端行为。我们因此有理由担心,对暴力、色情、仇外、个人主义以及游戏软件的宣传会扭曲人类的思想,尤其是儿童的思想,并导致类似于毒瘾的“网瘾”。网络犯罪的危害就更为严重,因为它直接威胁到人类的存在。

    现代网络空间对儿童权利、人类荣誉和尊严造成了极大的挑战。一个人,特别是儿童,在现代全球网络中处于未受保护状态,有可能成为罪犯、恐怖分子、色情视频传播的受害者。

    另外,网上社区的媒体文化低俗,尤其是不同的政治派别和不同国籍的人彼此争吵的时候。此外,论坛上还充斥着针对其他国家公民的种族仇恨宣传和各种淫秽的表达。在网站上的排外主义、粗鲁的语言以及不礼貌等现象均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控制信息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并建立国际法律框架来规范与信息相关的活动。要实现这一目标,唯一的途径就是达成国际间的共识。任何企图把自己国家的标准作为通用模式强加给其他国家的做法都只会激化矛盾,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互联网最终分割为国家网络或地区性网络。

    要解决这个问题,可能需要在联合国的层面上通过一个国际法律框架,并通过共识来规范全球的网络空间才能最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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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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