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今日一审宣判死缓
今日(7月8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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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7月8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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